法庭的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5-03-05 作者:Mute

心得体会是对困境和挫折的积极应对,是对生活态度的深思熟虑,很多人认为,心得体会不仅是总结,更是自我成长的过程,85报告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法庭的心得体会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庭的心得体会5篇

法庭的心得体会篇1

上了大学这么久了,我的思想还停留在高中阶段,因为我所处的环境与高中的差不多,也是固定一个课室。但唯一使我知道自己已经是大学生的是:我在阶梯室上课。阶梯室给我的印象就是宽阔的,自由的座位,这是体现出大学生活当中的无拘无束。虽然每周只有两门课才能进入这个天堂,但已满足了。

虽然我没参加旁听庭审,感受不到那些真实事件的审判过程。但我从旁听者口中可知,法庭并不是我想象之中那么严肃,竟然也会有轻松的一刻夹杂着,就如最近那个“红颜祸水”事件,两男争一女,原告人代理人并不会说普通话,但审判期间突然插进一句普通话,那个审判官就当场责怪他:“叫你讲普通话的时候就不讲,现在才来……”(本人大概印象所述)。原来印象之中的法官也有滑稽一面。我很后悔没参加这精彩的旁听庭审。而我们所组织的模拟法庭其实可以算是我们亲身经历,存有虚拟性,各方辩论起来有点信息不对称,缺乏真实法庭的真实性,为我们提供了对法律认识的渠道。(不过,我也发解到审理案件大概基本步骤。)

当班里举行了《人权与主权》讨论时,我演讲了这么一段:“在和平时期,没到迫不得已的时候……这里可以说人权大于主权。”我是中立的`。因为我觉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太绝对化。演讲之前,我查阅了许多人对《人权与主权》发表,他们都是各抒己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自己就像法官为他们评理。如果自己不是口才不行话,早就参加了。其实我很欣赏能说能道的人,充满了自信。对开展《人权与主权》讨论活动,我个人感到大学的言论自由权,无论自己的意见有所与众不同都中畅通无阻让你辩过够,这种感觉实在太舒畅了,使每个人都能有感而发。

辩论赛可以互相交流知识,最好不要看着纸一个字一个字读出来,有点像背台词一样,觉得没什么意思。当然,这只是第一次而已。其实,大多数都发表个人意见,辩得翻天覆地,蛮精彩的。还有,建议不要规定正方或反方的人数,让大家很各自选择,这样更有意思。

考《思想道德》之前,每个人都非常紧张的,毕竟是大学第一次考试。我以为都是离不开书本的了,谁不说,当我看完试题的那一刻起,既有点吃惊,又有点开心。这简直是开放的题目,想写什么就什么,就如辩论赛,讨论会……不用再翻破万卷书才找到完整的标准答案。我很赞成这种考试,虽然当中的题目有点敏感却又联系到生活实际,但能发表个人感想,感觉不错,很轻松。

预习提纲对于我来说,锻炼了阅读速度,整理重次之分。如果课堂上的案例,能通过书上的法律解析说明一下就更好了。因为这可清楚到法律的功能,掌握起来就容易多了。

当初,我还认为课前演讲随便找一些新闻读一遍就能过关,然而现在才明白,找新闻当中已经训练出自己实际与理想相结合,现在回想,自己的演讲词都是自己的感想,却缺乏了结合资料,有点自愧不如,怪不得每次都讲得不好,幸好,我练大了点胆子。

对于模拟课堂,我对所听的案例感兴趣之外,对“模拟老师”讲的课感觉一般般,这可怪不得,我们才读了一年[增]??学,而且又不是师范班,但他们也拥有了身为老师的英姿与表达能力,值得学习。

我对这门课程最感兴趣的就是——第七章刑法学。就如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抢劫罪……而偏偏就是缺了“诈骗罪”吧。难道不属于刑法,还是……社会真的复杂得很,就连生活在学校十几年的我也深受其害。以前回家路上也见过“双抢”,幸好都只是小伤害,恐怖的话,我就不敢独自回家了。更残忍的就更多更离谱,真的一言难尽。我也体会过,不过不严重,印象特别深。那天早上,我正走在人行道上,正当脚踏在十字路口的一瞬间,杀出一部男装摩托车,一时反应不过来 ,车上的“乘客”一手抢过我的包包,连带都断了,抓也抓不到。过程五秒钟还不到,但心跳停顿十多分钟,呆呆地站住,外伤却没有内伤就有。本人得到教训:尽量少背包,就算背也千万不要手提的那种。现在的抢劫简直是一种潮流,而且手段极为恐怖,对于“抢劫罪”应该加重,千万不要轻易放过。发泄人们心中怒火,相信,邪不能胜正。总有一天,能过上和平安乐的日子的。

我认为边观看法庭录像边研究分析讨论,这样子就最好不过了,让人人都能体现一下。

上到大学,我真的有点不不知所措,因为这里只有我们这四个大专班,缺乏师兄师姐的照顾,只能独自成长,学习的机会就少了。不能照搬高中那套学习方法,不能存在太大的依赖;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我们应该学会独立自学,这是重点,多了解国家时事,多阅读书……一年就快过去了,收获也不少,人生充实了很多,我体验了甜酸苦辣,做过自己想不到的东西,人生价值提高了不少,希望新的一年新的人生。

法庭的心得体会篇2

按照电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我们以张丽医疗事故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在本案的审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议庭笔录员,被害人王灿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点,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张丽,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本人就举证责任倒置这一问题谈一下心得体会。

一、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民事责任特别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在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的关键。但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不必要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都负担举证责任,而应当由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指证明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特定分配的现象,同时还意味着反对一方所证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严格的限定,即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反对的一方究竟应该反证证明什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通常,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是由实体未能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责任。

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然而,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责任分配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事由进行举证,便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败诉后果的承担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是一种结果责任,解决的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在实体法上,对被告方对此要举证证明也有相当的难度。例如,在高度危险责任的情况下,被告必须证明危险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责,倘被告无法就此举证则可能要败诉。这样,举证责任倒置通常是和严格责任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换的区别。举证责任的转换与严格责任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任何类型的案件在诉讼中都可能出现举证责任转换的现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实体法规范,只是当事人在具体诉讼过程中相互活动。

三、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

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而应由被告证明一切?我认为,即使依据实体法的规定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担就一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举证的责任。在适用严格责任的情况下,对于过错、因果关系等,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证明,从而免除了受害人对此事实的举证的责任,而将该责任倒置给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担无未能举证时的败诉风险。但其他要件事实,如加害人、损害事实等,则还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由该事实的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责任中,至少原告要证明危险是因为被告的行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则其连诉讼主体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确,怎么诉讼?对谁诉讼?再如,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医院一方,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而患者应当就被告行为的危害后果事实、危害后果与被告的行为间有关联的事实等,承担举证的责任。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担部分事实的举证责任的原因是:从实体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张权利都应当提出证据证明其权利的存在;从证据法的角度看,主张的一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即使法律从特定的目的出发,为加强对一些处于举证遇到障碍的特定当事人的保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特定的证明事项倒置给被告一方承担,这并不是说,将所有的诉讼证明事项甚至释明事项,都交给被告承担。从性质上看,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基于法律规定,由原告证明a事实的存在,但应当由被告承担b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证明,被告不能证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

通过实践,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电大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法庭的心得体会篇3

这次的模拟法庭是我踏入大学以来参加的最有好处的一次活动,它不仅仅使我的实践潜力得到必须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让我从理论走向实际,充分的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进一步强化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对于我们这些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的人来说,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个性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个性抽象,难以理解。但透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透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不仅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纠纷和损害职责赔偿。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超多关于合同和赔偿职责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仅在于对它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情绪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再这次活动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光后,我们请来一位法学专业老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情绪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明白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

总之,模拟法庭让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潜力,丰富了我的大学生活。

法庭的心得体会篇4

20xx年3月26日上午,我参加了由长春电大-法律系组织的一次特殊法律实践“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在电大指导老师、广阔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参与下,就一件现在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虚拟刑事犯罪案例展开了审理。我在“模拟法庭〞上扮演了一名重要角色“国家公诉人〞,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我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根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

一、“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内容。

必不可少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的学生,应当说我们主要是依靠自己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法律实践时机。

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和同学们一起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国家公诉人以及原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标准、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参加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正确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是单一的学习或者实践是无法提供的。

二、精心组织、认真参与是“模拟法庭〞成功的关键

为了举行这次“模拟法庭〞,电大及班主任、指导老师事前做了大量的根底工作,制定严谨的.方案,从案例的选择到时间安排,在角色分配上出充分考虑了同学的性格特点,在法庭中还对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双方出示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发表公诉词和辩护意见书,由合议庭闭庭合议等审理过程进行了合理引导;同学们扮演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告代理人〞等等相应角色,审判人员、控辩双方、原被告双方和证人言行均在忠于案件的根底上十分投入,尤其是法庭审理过程中明辨是非的举止,法庭取证时各种证物、证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辩论时的引经据典、唇枪舌剑,让“模拟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实践活动十分成功,同学们深受教育,一致认为:表演是安排的,但过程是真实的;法庭是模拟的,但触动是深刻的。

三、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至关重要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识淡薄是最后因拦车这一小事而致人重伤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有着深刻的启示。我国家普法宣传还不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相当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占绝大多数。因此,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必须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神,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只有这样,类似的悲剧才不会发生。

没有在电大学习法律知识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比拟粗浅,有很多根本的法律知识还一知半解,通过两年多的学习,特别是在这次“模拟法庭〞以后,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就在我们自己身边,法律连着我和你,学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这个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法律,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办事,不能头脑发热,做事不计后果。必须不断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处理身边的是是非非。

法庭的心得体会篇5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围绕房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展开争夺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对比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上原告没有提到具体的诉讼数额,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权益,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通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 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意义。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是我们知识能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 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希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