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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黑恶调研报告篇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聚成合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及其服务是经济发展的血液。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
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3.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首先,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内控制度,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树立以改革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价值观,构建起涵盖农村信用社各部门、各岗位以及每个员工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真正使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其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同时要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其次,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强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强化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有效地转换经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内控执行效果;强化增资扩股工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逐步优化股权结构。再次,完善治理结构。在治理结构选择上,要坚持所有者控制原则及效率管理和监督原则。要做到入股农民是农村信用社的所用者和控制者,形成信用社和入股农民的命运和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制度和体制安排,创造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在组织内部结构机制安排上,既要相互统一,又要相互制衡。根据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所有者的利益主体和他的风险主体是一致的,而在治理上和管理上也应由他们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最后,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扩充资本金。资本充足率提高了,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自然就增强了。同时,农村信用社应抓住改革的机遇,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改善自身经营,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做好服务,强化信用社与社员的联系,使入股社员得到实惠,提高人们的入股积极性。努力实施多元化战略。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务应该多样化,资金的投放领域和投放对象应该广泛化。提高信贷质量。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严格信贷审查,加强信贷管理,及时催收贷款。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应构建一个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相结合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首先,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作为目前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满足不能通过竞争性金融活动而获得满足的农村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在业务拓展上,农发行在目前基础上调整充实业务范围,积极开办粮油产业化经营贷款、重新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市场定位,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使其成为支持农村发展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同时要拓宽业务覆盖面。通过增设基层网点、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或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作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增强服务农业的能力。另外,逐步开办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业务;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拓宽筹资渠道。此外,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业务,鉴于商业农业保险尚缺乏市场基础,建议在政策推动下争取成立地方性的,以政策为依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代理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其次,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合作金融机构因自身制度设计的特点,使得为社员服务方面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的内在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如由农户自愿发起的资金互助组织,这种资金互助组织应是真正意义的合作制组织,社员之间互相监督,社员代表参与合作社决策,建立社员大会控制下的法人治理机构,有效建立其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再次,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具有信息成本低、利率弹性大、服务态度好等优点,适度、健康的发展对于活跃民间投资,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民间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来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使金融产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国家应尽快制定民间金融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政策引导,规范民间金融行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之合法化、公开化。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发展以不吸收公众存款的私营、股份、合作制的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设立民营银行,提高民间金融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为“三农”服务。
5.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调整县级金融服务功能。国有商业银行要合理设置县域机构,取消单纯吸储的银行营业网点。商业银行可以适度调低系统内上存资金的比例和利率,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农业资金流向非农业、经济落后地区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这个资金盈缺布局不均衡、两极分化越拉越大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适度“放权”,给予或扩大对基层行的资金授权授信额度和新增贷款的审批权限。其次,调整、完善农村邮政储蓄的功能,以改变邮政储蓄造成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国家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政储蓄资金管理办法,必须对现有邮政储蓄制度进行改革。将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稳定下来。另外,降低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中央银行利率。此外,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改革邮政储蓄机构,推进邮政储蓄银行网络的建立,并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部门,面向“三农”开展业务;通过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再次,对支农再贷款要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进入农村。不论在地方一级还是在国家一级,财政支农资金和信贷资金都缺乏衔接和配合,国家和地方财政可将支农资金给予财政贴息,以引导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加大农业投入,降低农民的贷款成本。
6.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积极开发农业贷款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按照农业保险的业务比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及免交涉农业保险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其次,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把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考虑组建政策农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政策性银行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政府可以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引导农民参保意识;也可以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业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代理农业保险业务。也可以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再次,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政府要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补充当年基金并牵头组建符合农村需求的评估担保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农村金融机构出资的信用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最后,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机制。消除政府承担隐性担保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为稳定金融体系提供事后补救措施,也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农村黑恶调研报告篇2
为了有效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事业沿着健康方向科学有序发展,带着农村公路养护如何实现新的突破这一课题,我们调研组于5月14日、15日,分别对河南、河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重点是县、乡对农村公路管养的政策、措施、街办交通管理机构的建设发展,农村公路的管养方式等,通过2天的调查了解,现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我区公路养护现状
(一)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我区农村公路养护里程共1543.882公里,其中县道221.507公里、乡道270.65公里、专用道23.703公里、村道1028.022公里。
(二)现阶段养护方式
1、现行农村公路管养体制
我区的农村公路主要由我站为养护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小修保养和日常的管养体制。
2、养护补助标准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6000元/年公里、专用道60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
3、养护资金来源和投入使用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市财政拨付。由于我区一半公路为山区道路,水毁较为多,养护成本不断加大,所以长期以来都存在养护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的问题。
养护经费的使用:每月对养护公司进行考核,按养护里程、养护情况拨付。
二、现行农村公路养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县、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一)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正常的养护和管理需求。
按照省、市要求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标准,我区现有县道里程为221.507公里,需日常养护资金221.507万元;乡道、270.65公里,需日常养护资金162.39万元;专用道23.703公里,需日常养护资金14.2218万元;村道1028.022公里,需日常养护资金102.8022万元。全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共需500.921万元,按市级财政配套50%,区财政需承担日常养护费50%的比例,市财政需承担日常养护费250.4605万元,区财政需承担日常养护费250.4605万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解决。
但由于我区财政困难,资金筹措缺乏必要的保障机构,区自筹资金有名无实,而市补资金仅仅能够满足日常保洁,无法维持正常养护,同时由于养护体制实施前,县、乡、村道失养情况普遍严重,加之超限运输车辆绕逃农村公路问题严重,公路养护成本大为增加,更加突显了养护资金不足。
(二)县乡公路养护工个人待遇低。
据调查结果显示,我区县乡公路路面养护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月工资只有400元,平均一天13元,这些养护工人起早贪黑,怨声较大。
根据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月人,我区县乡公路养护里程为492.157公里,按每人养护2公里计算,需养护人员250人。每年需支付养护工人工资315万元。而每年县乡公路养护费用为383.879万元,其中50%用于路面养护,50%用于人员工资,每年实际支付的人员工资为192万元。还存在123万元的人员工资缺口。
若要提高工人待遇,从根本上应提高养护费用。
(三)把农村公路村道养护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街办是村道养护和管理的实施主体,在调查过程中,街办未能充分发挥村道管养人员职能,村道基本存在失养问题。
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方针,确保村道公路安全。
一是街办政府将村道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纳入街办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二是加强管理人员和养护道工的职业技能和道德培训,努力提高管养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打造半专业、专业化的养护队伍;
三是实行“六定”公路养护责任制,即;“定人员、定里程、定料具、定经费、定奖惩、定时上路”,采取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
农村公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应当以延长公路寿命、提高公路等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和谐社会、服务民生的大事来抓,使公路真正做到为民利民,才能使农村经济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黑恶调研报告篇3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和创建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本着“积极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尝试、逐步规范、不断完善”的总体工作思路,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经营转型升级。
目前,全区耕地流转已达5.4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3.11%。我区土地流转有出租、转包、互换等多种形式,以出租、转包为主。出租占流转面积的59.1%;转包占流转面积的32.3%;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占流转面积的8.6%。耕地流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土地共有4.6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84.6%。流转的土地全部为农业用地,而且基本上用于种植业,99.8%的流转土地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用于种植业的为4.7万亩,占流转量的87.1%,以种植水稻、西瓜、蔬菜、水果、花木为主;用于养殖业的有0.8万亩,占流转量的13.9%,主要以鱼、虾等水产养殖为主。
一、实践做法
1、宣传引导,顺势推进。面对农民自发流转土地的发展态势,及时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利用科技下乡、农民培训、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现行政策,宣讲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讲解效益农业的发展路径,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土地流转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土地流转工作的活力。3月我区召开春耕备耕暨土地流转现场会,总结交流推广莲花镇、横路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规模经营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动员全区各级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2、建立机构,完善服务。首先在莲花镇探索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心实行“服务组织网络化、交易形式多样化、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模式运转。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并通过农业信息网和农民信箱网站对外发布,搭建起土地流转的服务平台。现正在建立区、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为规范土地流转流程提供必要保障。
3、培育主体,强力带动。我区通过深化农技推广责任体系改革、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和农业政策扶持等措施,培育了一批规模农业经营主体。到现在有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9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12家(其中工商注册的350多家),种养大户大量涌现,20xx年有20亩以上种粮大户1567户,10亩以上柑桔种植户176户;年饲养生猪50头以上养殖户3866户,年出栏5000羽以上养禽户126户。这些农业企业和大户的发展,直接带动了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生态特色农业的发展。
4、创新模式,加大流量。一是探索季节性流转方式。在鼓励流转主体选择中长流转的同时,探索季节性流转方式,解决季节性抛荒问题。土地流入主体在冬闲季节,根据生产需要向农户租用土地,到来年开春将土地归还给承包户耕种。如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横路乡下墅街村将87户农户的425亩农田流转给本村大户种植萝卜,租金按土质和位置的不同每亩150元至200元支付,春夏季由农户自己种植水稻。这种流转形式既化解了季节性抛荒问题,又给农闲期农业劳动力增加了就业途径,还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率。二是创建“东湖模式”。莲花镇东湖村是个典型的农业村,全村现有农户221户,水田面积815.61亩。一是常年流转托管。常年外出务工和无劳力社员,将自己的承包田以每年每亩250斤稻谷的租金全部流转给东丰粮油给合作社经营。二是季节流转托管。上半年社员将承包田流转给合作社种植早稻,下半年由社员自己种植晚稻。合作社提供秧苗和大田平整,其它流程社员自负。三是全程代理。对入社农户早稻种植实行全程管理服务模式,实行 “五代理、十统一”服务。
5、规范管理,保障权益。区里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下发各地参照执行,到目前,签订书面合同的达4.58万亩,占总流转面积的84.8%。加强土地流转价格和流转款支付方式的引导与监管,普遍采用以稻谷计价方式确定租金,以每年支付一次承包款的方式加以规范,最大限度降低流转双方的责任风险。20xx年建立了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机构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纠纷和土地流转纠纷,运用法律手段,为农民提供可靠的权益保障。
二、初步成效
1、开辟了农民增收的良好途径。承包土地流转后,农户在获得租金的同时,还可以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务工获得更多的收入。如浙江宝岛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莲花镇五坦、涧峰、董家三个村流入土地675.1亩,每年每亩按300公斤稻谷的价格(以粮食收购指导价)支付租金,常年雇用当地几十名农民务工,按月支付工资。莲花镇五坦村总人口1300多人,土地流转后有400余人放心在外打工,增加非农收入。高家镇大田畈村种粮大户高荣根,流入耕地近千亩,年雇工2600多人次,发放工资10万多元。
2、增加了农业投入提高了生产效率。土地规模经营实现了农业投入主体的多元化,弥补了国家、农户农业投入的不足。一些有实力的经营者立足高起点开发农业,纷纷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交通不便、水电不通等问题,改善了生产条件。20xx年以来温岭老板和区林氏精品西瓜专业合作法在官塘、岩头、塘前三村今年租种1000多亩耕地种西瓜的投资3万多元新修机耕路,水利设施,不但本身受益,周围农民也受益,弥补了村级公益事业经费的不足。岭洋、举村两乡动员农户将不宜种粮的300多亩山垄田、山坡地出租给专业合作社,建立茶叶、吊瓜生产基地,大大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
3、增强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土地集中连片经营,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土壤改良,加快了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促进了农业品牌建设。全区有 75 个名特优农产品注册商标,9个农产品通过有机、绿色食品认证;20个农产品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15个优质农业新品种试种示范顺利实施;水稻、玉米、草莓、柑桔等一大批农作物优新品种在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水稻直播栽培、早稻旱育秧无纺布覆盖技术等新技术广泛应用。
4、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土地流转,依托粮食合作社,建成了万亩高标准优质稻米基地,为国家提供优质无公害商品粮;促进了粮食组织化生产,区金岳粮食合作社由种粮大户107人组成,水稻种植面积10384亩,油菜、绿肥、蔬菜、西瓜等作物种植面积6930亩,合计复种面积17314亩,复种指数为225.86%。同时实现了粮食生产机械化。两家农机合作社和一批农机专业户,拥有大型耕作机38台,小型耕作机300多台,农田作业机收机割率达90%,在全市率先初步实现农业机械化。
5、推动了农业转型升级发展。随着土地流转的加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有了更大的创业平台,他们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有力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莲花镇加速推进土地流转,促进了规模农业、效益农业、绿色农业的发展,形成了基地化、组织化、机械化、品牌化的'农业生产新格局。相继建立了西瓜、葡萄、草莓、食用菌、优质稻、柑桔、生猪、麻鸭、蔺草、花卉等十二大基地;香港华懿天然花卉集团有限公司租用月山村土地,建成千亩玫瑰园;一加一农业发展公司在涧峰畈租赁农户土地200多亩,建立了优质葡萄园。土地流转促进了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带动了一批具有一定地方特色和规模优势的“一村一品”专业村。茭白专业村、吊瓜专业村、枇杷专业村、无公害蔬菜专业村、高山蔬菜专业村、生姜专业村等“一村一品”专业村,在全区各地纷纷涌现。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农民用地观念相对滞后。农民恋土观念较重,对耕地的依赖性过强。当前,尽管有很多农户弃农经商、外出打工,但对土地留恋很深,一边打工一边还要照顾承包田的情况比较普遍,影响了耕地流转的扩大。
(二)土地流转基础条件有待整合。家庭经营承包时,很多地方把同一等级的地块,按照总户数进行了等分,农户地块小而且分散,若有少数农户不愿流转,就不能形成连片种养,导致影响其他农户的正常流转,降低了土地流转效率。
(三)土地流转矛盾纠纷逐步增多。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支农相关优惠政策,取消农业税,给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再加上市场粮价上浮因素,有些农户对流转租金期望增加,引发了农民新一轮的种养热和承包热,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纠纷矛盾增多。主要是原先转出的部分农户现在想要收回耕地使用权,但转入方不愿意改变合同,从而产生矛盾和纠纷。
(四)土地流转期限普遍较短。土地流入方希望土地流转期限越长越好,这样就能在土地、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以获得长期的收益。然而,经调查,我区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下的,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70%以上,流转期限普遍较短。
(五)土地流转操作程序不够规范。流转双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的情况仍然存在,20xx年底,流转耕地中未签订书面的面积约占15%。有少数耕地流出户法律意识淡薄,看到耕地转入户经营效益好,对原签订的合同反悔,对耕地流转的租金提出过高要求,从而直接影响耕地流转。
四、推进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流转引导。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意义、程序、方法,进一步促使农民转变观念,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乡镇、村两级必须高度重视耕地流转工作,把推进耕地合理流转作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来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要求搞好土地流转。
(二)强化农业招商,培育流转主体。一是拓宽招商网络渠道,建立招商机制,制定招商办法,实施招商奖励。二是建立项目库,整合一批、包装一批、储备一批,使进优势产业开发。三是加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扶持力度,培育更多的参与主体。
(三)强化服务职能,健全流转机制。建立和健全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区成立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流转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政策、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考核督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班子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流转信息的收集、发布,指导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工作;村级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流转信息收集、上报,帮助做好合同签订、建立信息台账,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加强耕地流转管理、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乡镇或村可以确定专门的管理组织,加强对耕地流转的日常管理。农户流转承包地应签订书面流转协议,并报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备案。农村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并由相应的管理组织做好耕地流转档案资料的管理。
(五)依法规范运作,探索创新耕地流转机制。
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推进过程中必须注意把握好原则。以法律政策为依据,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在体制机制方面大胆探索;以群众自愿为基础,重点推进土地向种植大户、向有实力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流转;以增产增效为目的,首先是土地流转后,土地怎么办?重点要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向种养大户集中,才能最大程度实现增产增效。二是土地流转后,人怎么办?要流向城镇,流向非农产业,实现全民创业,多渠道就业。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土地流转就是成功的。
重点在探索建立五项机制。一是建立服务机制。在完善莲花、横路两试点乡镇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同时,要建立区、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在农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建立服务站,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搭建起信息沟通的桥梁。二是建立监管机制。及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动态,加强流转过程中的合同签订、鉴证、备案以及土地用途的管理,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健康进行。三是建立纠纷调处机制。要完善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各乡镇(街道)、村也要建立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组织,及时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为土地流转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探索建立储备机制。要探索通过合作、入股、经营权置换等方式,将部分农户的土地实行集中储备,定期收集信息,建立农村土地供求信息数据库,以便及时对接。五是探索建立评估机制。对农村土地开展分等定级,建立价值评价标准,健全评估体系。要加强土地流转价格和流转款支付方式的引导与指导,提倡以每年支付一次租金的方式加以规范,最大限度降低流转双方的责任风险。
(六)制定激励政策,加大推进力度。研究制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建立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流转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将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起来,专项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当年新增连片规模流转土地在1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
农村黑恶调研报告篇4
一、现状
目前,镇镇村公路总里程是公里,宽度为米,其中乡道12公里,村道公里,柏油路公里,已损坏影响出行40公里,从#年开始至今,全镇村村通公路建设已近有十年时间,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便捷,农村经济的发展环境有显著改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车辆不段增加,特别载重车辆吨位多数道路使用频繁,部分道路已损坏严重,路面坑洼不平,直接影响群众出行。
二、主要问题及困难
1、建设资金问题。“村村通”工程配套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设资金是村村通公路建设的核心问题,但是上级补贴资金有限,乡村两级在配套资金上却存在着较大的缺口。从建设资金运转来看,如修建米宽、18厘米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加上整修路肩,再加上路基,就至少需要40万元/公里,如果按省里每公里只补助15万元,尚有25万元左右的资金缺口难以落实,因此,各地虽有加快通村公路建设的.迫切愿望,但由于配套资金缺口较大,导致上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不敢争取。
另外由于资金短缺农村公路项目附属设施基本没有,直接群众的出行安全;同时也有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建设单位欠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欠材料供应商,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不但影响今后农村公路建设,还会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列系问题。
2、基层债务问题。村村通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广大农村百姓千百年来的梦想与祈盼,群众热情之高前所未有。村村通工程建设是当前的一项惠民工程,村民把它当作对干部满意程度的最低要求,处在中间的镇村基层领导压力之大超过想象,筹集资金的能力非常有限,无配套资金或配套资金较少或配套资金迟迟不得到位的情况下,开工一条路就得欠几十万元,启动非常困难。
3、工程质量问题。由于资金缺口较大以及大规模建设导致项目管理难以跟上,由于建设道路成本过高,利润偏低,导致质量、安全隐患增多。除了村村通公路的主体质量之外,还有道路的边沟、排水等附属设施的质量更得不到保证,有的路基、路面和构造物标准过低……
农村黑恶调研报告篇5
一、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资源的实际总供给小于实际总需求,农村金融缺口率比1998年的57.8%来说有所下降,但至20xx年末农村金融缺口仍高达4931.8亿元,供求未能实现均衡。
(一)金融机构大撤并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空洞
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为迎接内外资银行的挑战,商业性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显著加快了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步伐。经营明确地向商业化方向转变,开始大量撤并设在乡镇的机构网点,贷款向大客户倾斜。不仅使其在农村的金融服务出现断层,而且还使大量的农村资金被转向了城市,使得商业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事实上,农村金融领域也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天地,农村金融市场不应该成为商业性金融的抛荒之地。
(二)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单??
首先,我国虽然已有运作十多年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但现阶段的农发行却背上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不良资产负担沉重的包袱,数据显示农发行的不良贷款比率高于同期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水平。现阶段我国农村领域,最需要贷款的需求者有,贫困户、微型和小型企业及龙头企业。改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技推广以及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而产生的金融需求很迫切。
其次,农村信用社体制上存在重大的缺陷。近几年来,农信社的存贷比总低于全国金融机构的平均存贷比(见表1)。而且,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率在同期也高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的统计,咸宁农村信用社20xx年三季度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之前,其不良贷款达到36283万元,不良率17.81%,票据置换后,不良贷款余额仍达到10457万元,不良率5.88%。截止20xx年二季度末,不良贷款又升至20129万元,较置换时增加9672万元,不良率9.28%,较置换时增加3.4个百分点。
农村信贷资金配置上的偏差,造成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不降反升。尽管农村合作金融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很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大大改善。但要在将来竞争性的农村金融领域争取更大的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还必须深入。
4、农村金融监督管理过度和不足并存。借款在融资者融资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大,达到了70%以上,贷款品种过于单一。
再次,近几年趋势来看,农村存款较其他资源在总的金融资源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证券期货和外汇等资本市场的触角根本没有延伸到农村。农业类股票债券占金融资源总量仅有0.7%左右,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见表2)。
总之,农村金融体系萎缩,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乏力,都不利于城乡经济的和谐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严重阻碍。
二、针对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整体均衡
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活跃的市场,金融的核心作用就难以完全释放。农村经济主体的交易需求不足和供给型金融抑制的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现象的产生。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问题,只有通过在供给中创造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得以从根本上解决。
(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弥补农村金融漏洞
农村有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土壤,无论是农民和农村的经济组织,都离不开民间借贷,随着这几年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民间私下的融资规模在8000—10000亿,完全处于不可控状态,它加大了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只有把民间金融行为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才能够促进其健康发展。我国农村的民间金融是完全扎根于农村土壤的,因此对农村民间金融不应简单采取打压做法,这会使得民间资金转向低生产率的自我融资方式。
提到农村金融,就不能不提到去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国银行家尤努斯。他创立的格拉明乡村银行,专门向贫困农户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这一模式为全球农村金融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我国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可以借鉴“尤努斯”这个被国际金融市场认可的模式。发展农村民间金融,一方面,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的金融机构。纽约联邦银行对美国银行业务状况进行的研究也表明:银行规模越小,其小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越大,目前已经有不少海外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这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一大创新,它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村现有的金融服务竞争,一改农村信用社的独家垄断。另一方面,有必要对目前各种民间金融分门别类、分别指导,限制和取缔不正常的民间金融活动。这样才能使民间金融真正成为制度性金融的有益补充。
(三)让农业政策性银行更好的为农村服务
1、将农发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型农业政策性银行。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产业银行重点扩展投行业务,开展承销债券,资产证券化和风险投资业务,组建基金在企业的重组及参与民营化的改造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成为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经营的成功范例。
2、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中间和表外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培养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4、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投资品种,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
(1)开展实物和房产为基础的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各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体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农业保险尚未推开,农民生产生活所需贷款比较困难,农业和农村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难以保证。虽然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大力开办了农业生产资料小额信贷业务,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可以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通过建立和健全农村房屋的评估、抵押机制,使广大农民在依法、自愿的原则下,为金融机构加大农业信贷扶植创造条件。建立农村抵押贷款制度就要求:首先,国家要制定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广大农民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其次,央行要制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2)要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创造有效的担保形式和途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培育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扩大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鼓励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与发展订单农业相结合,有效分散订单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三、展望
总理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中叙述一共有476个字,而农村金融就占了193个字,可见农村金融在未来的金融行业发展中将成为新的亮点。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与传统体系有根本的区别,这是由农业发展的趋势决定的。现代农村经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是时间急,频率高,资金规模相对少。大的金融机构现有业务流程根本不能够满足这种需要。
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揭牌,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邮储小额业务“好借好还”亦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3月16日,随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首家专营“三农”贷款业务公司的开业,目前,我国已有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核准开业。这是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意味着农村金融市场正式向各类资本开放。他们将为我国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的广大农村地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满足我国“三农”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
伴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农业银行和农发行也开始对农村金融市场重新重视;按照银监会的思路,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以县级法人为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速度;特别是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07年初建立了试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从机构上开始进入春秋时代。
总之,在农村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应从更深的层次去思考问题。农村金融业改革的过程和它的内在发展规律对于我国现代的监管者和实践者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