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7篇

时间:2025-05-06 作者:Youare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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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7篇

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篇1

根据省政府晋政办发电年114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大调查的通知”安排,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大调查领导组,副区长宁山岗任组长,安新宇副秘书长赵玉良局长任副组长,抽调相关部门的骨干力量组成调查组,从7月11日至7月25日,对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产品超市、储藏营销单位等农产品流通组织及流通大户、重点乡镇、农村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深入具有代表性的批发市场、超市等单位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现将我区农产品市场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产品市场现状

(一)畜产品市场

1、营销单位。我区肉禽蛋营销单位共有两家,分别是外贸公司榆次肉联厂冷库、榆次区食品公司冷库。经营的品种主要有猪肉、禽肉、羊肉、兔肉和禽蛋等。外贸粮油食品公司肉联厂冷库始建于1972年,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自建厂以来,畜产品全部出口外销,主要经营兔肉和羊肉,兔肉出口日本、美国和欧洲各国,羊肉主要出口中东国家,20xx年销售额580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缴纳各种税费98万元。榆次区食品公司冷库始建于1963年,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畜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市场,20xx年销售额320万元,实现利润10万元,缴纳各种税费40万元。

2、产品批发市场。我区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有两个:榆次区汇隆市场和商贸城市场,主要经营猪肉、禽肉、羊肉和水产,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市场。汇隆市场始建于1993年,商贸城市场始建于2000年,经营方式都以个人租赁为主,年销售额分别为1150万元、2100万元,分别占榆次市场从份额的10%、15%,两个市场的管理从业人员分别为2人和5人。

3、产品集贸市场。我区以零售为主的集贸市场主要有金猫市场、菜园街市场、路西市场、校园路市场和经纬厂市场等,市场份额占全区市场的40%。

4、畜产品超市。我区畜产品经营超市有田森超市一部、二部、华联超市、普家乐超市和铁华超市。其中田森超市和铁华超市采取租赁的经营方式,华联超市和普家乐超市采取连锁的经营方式,市场份额占全区市场的20%。

(二)果品市场

1、果品批发市场。我区批发市场主要有北田镇豆腐庄批发市场,年交易总量500万公斤,全部批发到省外,年交易总额350万元,市场辐射相邻35个村,该市场有管理人员1名,从业人员10名。榆次区北田镇北田村果蔬批发市场,正在建设之中,其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现已投资50多万元,交易大棚5个共1440平方米,基础设施及围墙建设已基本完成,预计今年秋季投入使用。其它如榆次汇隆批发市场、晋中富通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也兼营水果批发。

2、品集贸市场。城区果品集贸市场,年销售量在1000万公斤,年交易额500万元,市场辐射到平遥等邻近县区,该市场属于自发的果品集贸市场,无专人组织,没有形成正常的管理体系。

3、营销大户。我区销售大户有北田镇豆腐庄村陈二棉,异地批发红星和新红星,年销售量500万公斤,年销售额300万元;庄子乡下黄彩赵石爱,异地批发红星、新红星,年销售量300万公斤,年销售额600万元;庄子乡义井王承林异地批发红星、红富士,年销售量60万公斤,年销售额130万元;东赵乡训峪的阎贵虎异地批发梨、苹果,年销售量300万公斤,年销售额500万元。我区红枣营销企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出现较大的营销企业,红枣销售以大户营销为主,红枣销售大户有10多户,较大的营销大户有王连贵、王大跃等,产品主要销往东北、北京、广东等地,销量约100万公斤。

4、营销企业。我区的富通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晋中纳特福果业有限公司、庄子乡榆城坪新顺果脯厂,都是正在兴起的果品种植、加工、销售的新型企业。新顺果脯厂占地1.5亩,年果品加工量20万斤,年销售产值52万元。晋中纳特福果业有限公司年消化果品10.8万斤,年产量7.2万斤,年产值64万元。

5、营销协会。榆次枣业协会,主营枣类产品的储藏加工,有经营场地800平方米,20xx年9月开业,年销售量250万斤,年销售额250万元,年利润额110万元。晋中市果业协会也吸纳了不少我区的果品销售经纪人,带动了全区果品销售。

6、果品超市。榆次金虎便利超市,主营枣类品种,年销售量2吨,年销售额1.5万元,年利润额0.6万元。

全区果品年销售量6000万公斤,年销售额7200万元,其中批发市场销售1500万公斤,销售大户销售1170万公斤,占销售总量的45%,剩余55%的果品均是零散批发。

(三)粮食市场

1、加工营销单位

(1)粮食加工营销企业。我区有生力面粉厂、东阳、魏岳、郭村、修文、源涡等20多家规模型股份或私营面粉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5000万公斤,超过全区小麦总产量。

(2)油脂加工营销企业。晋北油脂厂、诚信油脂厂等,年加工销售油料15万吨。

(3)酿造营销企业。以怀仁四眼井酿造集团公司和南六堡曲醋厂为重点的酿造群体,食醋年产销量6万余吨,转化粮食1000万公斤。

(4)饲料加工销售企业。鲲鹏饲料集团、亨通饲料公司和强大饲料公司,三大饲料企业年产销饲料达10万吨,转化粮食1亿多公斤。

2、粮食批发市场。什贴镇葵花籽交易市场是发展我区支柱产业的一个重点工程,该市场占地8000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现已建成农副产品储存仓库2400平方米,交易货场2000平方米,此工程主要依托什贴、郭家堡、张庆等供销社,重点解决我区农民农副产品的卖难问题,建成山西最大、可辐射全国近二十个省市的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预计全年可收购葵花籽1500万公斤,小杂粮、豆类、玉米等200万公斤,可推销各种农副产品4000万元。

3、粮食营销大户。雷贵友,1998年开始经营粮食业务,有场地300平方米,年粮食销售量1400万公斤,年利润额10万元。

(四)蔬菜市场

1、蔬菜批发市场。

(1)东阳镇蔬菜批发市场,占地42亩,建筑面积6250平方米,其中交易大棚面积5250平方米,2001年6月开业,年交易量2.5万吨,年交易额4.5亿元,建有无公害蔬菜质量安全监测站,开通了蔬菜国际互联网站,产品远销河北、河南、山东、北京、天津、武汉等大中城市。榆次汇隆批发市场,属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兼营蔬菜、水果、肉类等,年交易量为一亿余元。蔬菜产品主要销往本区。

2、蔬菜集贸市场。主要有金猫市场、路西市场、菜园街市场、校园路市场和经纬厂市场。属综合性农产品集贸市场,兼营蔬菜、水果、肉类等。蔬菜产品主要销往本区。

3、蔬菜储藏营销企业。晋中富通绿色农产品开发公司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地285亩,设有业务洽谈室、农产品检验室、产品包装室及产品装卸车间,交易品种以反季节蔬菜为主,产品销往武汉、上海等大城市,年交易量达1500吨,交易额达300万元。

4、蔬菜营销协会。主要有蔬菜贮藏协会、贮藏研究会、蔬菜营销协会等。蔬菜贮藏协会,发展土窑洞、地下窖、机械恒温库,引进最新保鲜袋贮藏法、气调保鲜法、空气电离子保鲜法等对蔬菜进行贮藏,年贮量8000万公斤,增值3200万元以上。蔬菜流通协会,有会员113人。蔬菜营销协会,有经营场地1667平方米,1998年开业,年销售量500万斤,年销售额200万元,年利润额4万元。东阳镇贮藏协会带头人、东阳镇支部书记杜玉富于1998年10月破土兴建大型恒温库,已投资200万元,建成了25座,一次性保鲜1000吨蔬菜,年纯利润20万元。

5、蔬菜营销经纪人、大户。全区常年从事蔬菜营销的经纪人达到 1000多人,其中销菜量200万斤以上的大户达34人,并涌现出了像王二只、孙校、郑贵、王四守、张新卫、赵四清、许月喜等一批年销菜量造千万公斤以上的大户,年销菜量5亿公斤。

二、农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市场建设滞后。我区紧邻省城太原,又地处晋中市区,各类农产品有较大的市场需求,80%的农产品需要外销和供应本地市场。我区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只有东阳蔬菜批发市场、什贴葵花批发市场、汇隆批发市场、榆次商贸城市场等,集贸市场主要有金猫市场、路西市场、菜园街市场、校园路市场、经纬厂市场等,设施简陋,多属于马路市场。这些市场除具备集中交易功能外,储藏保鲜、物流配送、农药残留检测和现代化市场信息等各项服务功能大多数市场不具备。

(二)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底。我区龙头企业少,经营规模小,规模效益体现不出来,对我区农产品市场的拉到作用不明显。如我区的红枣种植面积30万亩,其中挂果面积10万亩,年产量500万公斤,产值2000万元。但全区红枣加工、营销企业刚刚处于起步阶段,数量少、档次低、加工能力小,现在加工企业只有5家,以初加工为主,销售企业没有出现,销售大户也只有10多户。

(三)品牌少,无特色。2001年以来,我区农业开始了新一轮的战略机构调整以蔬菜、红枣、畜牧业为三大主导产业,以建设蔬菜、红枣、畜牧、加工四大基地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走农业产业化道路。蔬菜、红枣、畜牧产业获得迅猛发展。20xx年,全区蔬菜播种面积已达34万亩,蔬菜总产量11.63亿公斤,全年蔬菜销售总收入5.47亿元。红枣从2001年前的4万亩猛增至30万亩,红枣产量500万公斤,产值2000万元。畜牧业按照“稳猪鸡、上牛羊、突出发展奶牛业”的发展思路,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5343吨、9770吨、8117吨,奶牛存栏4288头,畜牧业总产值3.05亿元。可见,我区的农产品主导产业已初具规模,但品牌少、无特色的情况仍很严重。如我区红枣种植面积与太谷县不相上下,但中国红枣之乡的牌子却被太谷县拿走了。我区的蔬菜,2001年就申报注册了“魏榆”牌,但至今牌子叫不响,运作不起来。

三、建议与规划

(一)打造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联合舰队”。我区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如何进入国内外大市场,是农产品市场建设面临的一个难点。而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完善农村市场机制,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实践证明,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既增强了统一服务的功能,又发挥了家庭经营的潜力,是一种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生产、加工、销售联为一体,使各具特色的优势产品形成区域性的主导产业。此举能够在农村与市场间架设桥梁,突破区域界限,扩大农业的产业带和产业群。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现代化流通方式,形成一批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联合舰队”。采用电子商务网络等现代交易手段和流通方式的农产品批发拍卖市场,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在“农户—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完整通畅链条的引导带动下,建立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产销联合,打造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联合舰队”。

(二)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市场建设。我区财政经费比较紧张,无能力为农产品市场建设投入大量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应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此同时,重视带动、吸引社会资金和银行贷款参与到农产品市场建设中来,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步伐。如我区的山西普家乐商贸有限公司,围绕建设现代物流中心目标,努力营造大流通、大商贸、大市场的格局,从 2001年7月开始实施普家乐农村连锁经营服务项目,计划在农村发展和建设49个连锁超市,同时建设一个占地60亩大型物流配送中心。20xx年经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是我区“五大中心”建设重点工程,晋中市“双百”项目重点工程。目前,配送中心建设已完成工程量60%,我区农村连锁已建成东阳、张庆、永康三个连锁店。三店试营以来,深受农民欢迎,已有跨区3乡10村村民来超市购物,甚至永康店已有太原南郊村民光临,给农民带来极大的方便,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的买难卖难问题,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为三农服务。

(三)农产品市场建设要高标准、高起点。今年6月,商务部会同国家标准委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业技术条件》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级划分及评定》两个国家标准,目前正向社会公布并征求社会意见,在年内一旦修改完成后,将按场地环境条件、设施设备条件、综合管理能力和信用管理四个方面,把全国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按照四个等级划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四a级(aaaa)、三a级(aaa)、双a级(aa)、a级(a)。主要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环境、经营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提出了技术标准,比如要求市场“应设在交通方便之地,应考虑与周围商圈服务的协调性”;交易大厅“宜建单层结构”;市场“以生鲜肉类交易为主的应与国家认定的定点屠宰点场厂挂钩”等。我区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应参照国家标准,高起点地建设农产品市场。

(四)新建一个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我区农产品供应,主要集中在汇隆市场和窑新街及大同街的马路市场。这些市场担负着我区85%以上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供应。这些市场多为马路市场、露天市场,已不能适应我区农产品市场需求。有鉴于此,我区拟在榆次东南城市边缘兴建一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该市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北托消费市场,南依生产基地,辐射华北,通向全国的农产品中心市场。该市场为我区现有市场的升级版,除具备集中交易功能外,还具有储藏保鲜、加工、物流配送以及农药残留检测和现代化市场信息等各项服务功能。并积极做好实施农产品准入制度的准备工作。在软件上,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先进的交易方式,规范的交易行为,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实现“建一个市场,创一流品牌,带一片经济,富一方百姓”的局面。该市场建成后可容纳经营户300余户,面积为90亩。这项工程正在紧张筹备中。

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篇2

?内容提要】随着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消费需求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由垄断问题引起的对消费权益的保护也应提上日程。

?关键词】反垄断消费者消费者权益

引言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视野中较少,反垄断法较多关注的是保护市场竞争性。市场经济从它的本质和客观要求来说,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但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性,而且造成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因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保护,本文希图通过检视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对消弭我国反垄断法在消费者权益权利救济方面的缺失、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一管之见,求教于方家。

一、拷问:缘何在反垄断视阈下探究消费者权益之保护

法是由事物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多数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无论从立法目的上还是从执法结果上看,均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其考虑因素,均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但是,综观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未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分而立之。说明两者既有割舍不断的内在联系,又有显著的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现实市场交易中,在一个具体市场交易行为的框架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以直接的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带有事后救济的性质。而《反垄断法》侧重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的规制,以保障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间为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实质上或最终结果上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可见,反垄断法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给予消费者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多种法律制度的组合形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制度体系来完成的,反垄断法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等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而需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反垄断法视阈中探究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检视:反垄断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困境

(一)消费者权利救济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之尴尬

反垄断法禁止非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非法集中和行政性垄断。一些垄断行为短期内看似对消费者有益,但长期而言,可能会把为消费者提供相同产品的企业排挤出市场,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也使消费者的选择权丧失。在面对各种垄断行为时,消费者权利救济遭遇垄断规制制度“不给力”的尴尬境遇。

1.垄断协议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有关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制制度中,忽视了企业通过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这一情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协议关系密切,一些垄断协议会引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附随性后果。所以二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具有相似性。譬如,类似家电、航空、汽车、钢铁等寡头或垄断竞争行业,进行的价格联盟,实行垄断高价,或者进行掠夺性定价——先依仗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力量,短期内大幅降低商品价格,与同业竞争者进行价格战,待其他同业竞争者被排挤出竞争市场后,再全面抬高商品价格。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目前我国反垄断法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该如何规制的制度规定。譬如我国铁路线的垄断经营就是典型的国家授权垄断经营模式,在不存在相关竞争者的情况下,这些垄断性质的企业很容易通过其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此外,诸如司微软、英特尔等跨国公在我国有显著的市场势力,微软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尽管因国家授予其知识产权保护而取得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但其有能力、有动机凭借其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大势提高产品或服务价格,以剥削广大消费者。

3、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我国《反垄断法》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由此条规定我们发现,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一些规定带有产业政策的色彩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由一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却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不协调之处。我譬如,我国航空运输业中,国家可能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制定产业政策对该行业进行导向,该产业政策此时表现为将国内多家大型航空公司予以联合、统一定价,以提高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为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而采取产业政策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应成为制定产业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4、行政垄断规制制度。在行政性垄断规制制度中,并未对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行为规制制度。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给个别国有企业不公平的庇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石油业中的双寡头垄断企业,不是想方设法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而是利用行政权力给予的偏袒逃避市场竞争,恣意操纵产品的市场价格,导致石油企业“优”不能胜,“劣”不能汰的恶性局面,社会自由得不到合理配置,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于消费者权利救济之缺失

1、反垄断法中有关民事责任的制度规定过于简略。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虽然规定了民事责任,但对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方式未作具体规定。而事实上,责任主体远不止经营者,还有包括经营者之决策者、主要实施者和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在内的众多责任主体。这是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构建中责任主体相关规定的制度性缺失。另外,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受益主体是仅包括直接受害者,还是既包括直接受害者也包括间接的、潜在的消费者?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2、反垄断法宽恕政策与接受承诺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欠考虑。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仅初见雏形,立法者在制定宽恕政策的过程中所没有考虑到——宽恕政策在运用减轻甚至免除罚金的手段激励违法者坦白其违法行为的同时,如何维护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联消费者在违法经营者那里能否仍能获得索赔权?而对于接受承诺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一旦作出接受承诺的意思表示,就产生了两个法律后果:一是该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受该承诺的约束;二是反垄断执法机关接受承诺便意味着放弃了对所承诺企业包括罚款在内的法律制裁。该制度一方面对相关企业有很强的约束力,另一方面,相关企业免受一切法律制裁可能使受损消费者处于无法获得相应救济的尴尬局面。

三、探究:反垄断法视阈下消费者权利救济之启示

(一)完善垄断规制制度

首先,就垄断协议而言,应制定具体规则规制经营者因垄断协议而引发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避免一些垄断竞争行业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电信业等服务行业资费收取不合理、捆绑销售、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等现象,赋予第三方如法律公益研究中心,对一些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和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以避免出现仅凭消费者这一松散群体,在与运营商“斗”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局面。

其次,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制度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因素作为考量经营者拥有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指标。明确将那些有损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的经营者剔除出拥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之列。对自然垄断企业以及因知识产权而取得合法垄断地位的经营者,建立长效监督制度,严格审查其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取得是否以未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为前提,降低其利用优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再次,在制定带有产业政策性质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时,注意协调这些产业政策导向出的经营者集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制定带有产业政策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此外,在对经营者的并购行为进行审查时,着力把握并购规模中的“度”,力争规模有“度”,让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确保消费者的福祉。

此外,笔者认为,应该丰富反垄断法中消费者权利的相关规定,赋予消费者更多实在的权利。具体而言,赋予消费者对反垄断实施的监督权和申诉权。我国对垄断行为仅仅依靠政府机构进行监督是不够的,还应建立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监督机制,避免或者减少公权力监督机关滥用权力、为权力寻租等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

1、完善反垄断民事责任制度。反垄断民事责任主体资格不明确,带有模糊性,并且受到了许多限制。在民事责任制度请求权主体上,必须明确哪些主体有资格对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即哪些主体具备原告资格?世界范围看,美国明确要求原告必须是直接购买者,其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则赋予非直接购买者以原告资格。就我国而言,有学者指出,基于法官的经验不足和执法资源有限等因素的考虑,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应当受到限制。但是,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不能有悖于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不能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以不能将潜在的消费者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而应尽快完善相应的潜在消费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相关规定和相应程序。

2、完善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在对相关企业实行宽恕政策或者接受相关企业的承诺时,将关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决策的考虑因素,在实施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时,确保关联消费者的索赔权得以顺利行使,避免关联消费者因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无法获得救济局面的再次出现。

(三)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

1、设置专门法院管辖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发生反垄断诉讼时,应设置专门的法院来对其进行管辖。因为反垄断法有别于合同法,通常,通过合同法相关法条很容易认定某一行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但是,诸如大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都需要运用专业化的知识、经过复杂的经济分析而得出,对法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正因为如此,设置专门法院管辖私人诉讼案件十分必要。在这之中,还应注意处理好专业性的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如:法院对执法机构的监督、执法机构审决认定的事实对法院的约束力。

2、引入反垄断法后继执行机制。赋予反垄断诉讼与其存在合法利益关系的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到已经存在的诉讼的权利,即借鉴美国反垄断诉讼的后继执行模式。后续执行模式是将反垄断主管机关的处理决定作为其前置程序,基于反垄断主管机关先前的这一处理决定,私人当事人对被告的违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的模式。美国的经验表明,反垄断后继执行机制在美国私人寻求垄断违法行为的救济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后续执行机制能够使消费者摆脱单独起诉存在的困难。这种执行方式应该在我国被提倡,以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结束语

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造就了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高度关注,我国的《反垄断法》虽然出台较晚,但该规范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定为立法目的之一,事实上弥补了在专业法领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本文在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垄断法视阈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做了粗浅的讨论,提出初步设想。当然本文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一些制度的创设,还未形成系统,这也是笔者未来的努力方向。笔者深信:在消费者主权时代,我国的《反垄断法》一定会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必定得到更好的保护。

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篇3

为研究当前大学生消费行为和习惯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前沿问题研究课题组”开展调研,向全国多地高校发放调查问卷15000份,回收13145份。

调研显示,在消费内容层面,大学生对新事物的接受度高,更注重消费产品的文化表达与消费过程本身的精神价值;在消费形式方面,大学生更依赖网络消费,不断创造出新的流行时尚和消费热点,对于优化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助推新兴业态与新型产业发展、实现相关产业提档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部分大学生存在超前消费、炫耀消费、负债消费、享乐消费等非理性消费行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寻求合理对策。

1、大学生群体消费偏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消费市场供给极大丰富,大学生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其消费相应地体现出一些鲜明偏好。

智能化消费。当前,大学生普遍青睐时尚化、智能化、高端化消费产品,已跻身高科技产品上市后最早购买的群体。智能手机、声控护眼仪、无线蓝牙音箱、颈椎按摩器、语音控制家居灯等智能产品受其普遍喜爱,新科技、新产品带来的生活品质是其购买诱因。

电商化消费。大学生是网络电商消费主力之一,在“双11”“双12”等时间节点,大学生消费支出占较大份额,支付宝、app、微商、网红直播带货等线上支付成为大学生生活常态。

潮流化消费。“网红打卡”“研学旅行”是大学生文旅消费的主要方式,他们通过抖音、快手等了解网红城市、小镇名吃,进而旅游“打卡”;《三毛流浪记》《故宫六百年》等书籍在直播平台“云首发”吸引众多大学生粉丝;《长安十二时辰》等“潮剧”吸引大量大学生线上付费观看。

社交化消费。大学生是校园周边“小微经济”集聚发展的主要驱动。名目繁多的“同学生日会”“考研保研聚餐”及日常聚餐活动,吸引大量餐饮店铺在校园周边集聚。随着网络社交文化平台迭代更新,大学生社交化消费的形式日趋多元,文娱、游艺等热度上升。

是否赞同以银行贷款形式进行消费的人数占比情况

受访大学生每月花销情况占比

2、绿色时尚消费与非理性消费并存

消费观念呈个性化特征。给宠物猫、宠物狗穿衣美容,成为很多“95后”“00后”的生活日常,“宠物美妆”“宠物服装”等产业随之迅速发展。“个性化写真”“美图创意平台”“故宫口红”等产品也深受大学生喜爱。他们在消费时比父辈更注重个体形象塑造,对衣装配饰、健身运动、美颜产品等的支出占较大比重,消费观念更加个性化、不盲从。

广告投入多、包装精美是否是吸引购买的主要原因?大学生受访者中,非常赞同、比较赞同只占24.9%,远低于不赞同、很不赞同的44.8%。“是否看重通过消费展现经济地位、生活风格、生活品位、个性等”,8.6%非常看重,24.9%比较看重,22.6%和9.5%不太看重或完全不看重。更多数据显示,大学生更注重产品的个性化设计和服务升级。

消费状况呈分层趋势。大学生群体消费支出金额差异明显。调查显示,每月花销在1000元以下的受访大学生占12.2%;1000-2000元的占64.9%;2000-5000元的占19.6%;5000元以上的占3.3%。可见,大学生之间存在消费分层,且差异显著。

不同专业大学生消费偏好差异较大。人文专业大学生更看重“购物是否能带给人快乐和幸福”,赞成比例(53.8%)高于艺术体育专业(46.6%)和理工专业(46.2%)大学生。不同家庭所在地大学生消费观念有所差异。对于“是否看重通过消费展现经济地位、生活品位等”,来自大城市、城镇、乡镇、村屯的大学生赞成比例分别为39%、33.5%、33.8%、27.3%;对于“是否通过银行贷款进行个人消费”,来自大城市、城镇、乡镇、村屯的大学生赞成比例分别为15.4%、14.1%、19.5%、11.8%。

崇尚绿色消费等生活方式。逛超市购物时,更关注绿色环保类产品;选择共享单车等绿色交通出行;在食堂以“光盘”为荣;利用高校自行设立的“二手资源交易群”“万能墙”,以及闲鱼等闲置商品交易平台将有价值的闲置物品二次出售,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今天的大学生,对于绿色、环保消费情有独钟。

调查显示,近七成大学生能够理性消费,平时习惯对生活费用进行规划,分清所需产品的轻重缓急;多数大学生能够正确认识校园贷等非法贷款的危害,很少“花明天的钱来圆今天的梦”。受访大学生对“货比三家,买最需要和性价比高的商品”认同率达67.8%,大部分会拼单、拼团购买商品,关注网购平台促销活动等。

存在超前消费等非理性消费行为。“花呗”“借呗”“京东白条”等便捷的小额借贷平台,迎合甚至刺激了部分大学生“先消费,再分期还贷”的观念,一些大学生通过负债借贷维持超前消费。与此相应,炫富、挥霍等消费行为在大学生中时有发生,“名媛”“土豪”等词语风行网络,成为个别大学生羡慕不劳而获生活的“幻想目标”。

调查显示,对于“如何看待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消费”,受访大学生非常赞同的占3.9%,比较赞同的占10.9%,不赞同的占29.5%,很不赞同的占35.1%;倾向于“非名牌不买,消费高端品牌”的占8.8%;“秒杀族”“剁手党”等在大学生中占据一定比例。对于“能挣钱就会花钱,不必在乎其他”,非常赞同的占6.8%,比较赞同的占18.7%,不赞同的占28.5%,很不赞同的占10.8%。部分大学生经常以游戏娱乐、打赏主播等打发时间。超前消费、炫耀消费等现象在大学生中仍有市场,容易导致其信念迷失、精神颓废。

3、大学生非理性消费原因探析

从青年自身看,受成长历程、身心特征等影响,尚未形成健康健全的科学消费观。当代大学生成长在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历史时期,大部分从小处于衣食无忧甚至相对优渥的生活环境中。他们多为独生子女,在父母长辈的宠爱中长大,爱惜物力、节约金钱的意识淡薄。加之当代青年注重自我展现、个性表达,导致了对个性消费、符号消费、高端消费的青睐。因此,很多大学生未能形成完整、稳定、科学的消费观念,自控能力不强,随机消费、冲动消费、跟风消费现象突出。

从家校教育看,对大学生消费状况与消费心理关注不够,引导缺失。在家庭中,家长对孩子需求的一味满足滋长了消费攀比心理;在学校,对学生文化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处于主要位置,教师对学生的消费状况和消费心理缺乏关心和重视,针对性教育不足,对艰苦朴素传统的教育普遍淡化。

从社会影响看,消费文化发生整体性变化,享乐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所抬头。随着科技发达、信息通畅、渠道多元,时尚的形成和流行更为快捷,影响更为深入。与其相应,大众消费文化快速变化,从追求“物美价廉”到注重“彰显身份”,从量入为出到超前消费、借贷消费。在拜金主义、物质主义等思潮裹挟中,大学生的心理认知与价值判断受到强烈冲击,消费行为失范时有发生。

从网络环境看,网购平台智能化发展助推网络消费普及,消费主义网络渗透力增强。随着5g网络的应用和完善,网购平台蓬勃发展,通过“集赞、秒杀、砍价、红包”等方式刺激消费,并借助算法推荐适合大学生口味的商品。同时,互联网为消费主义思潮渗透传播提供了快捷隐蔽的平台,部分商家倡导“超前消费”“享乐消费”,打着消费共享的幌子,把控网络消费话语权;一些平台提供的“先购物后付款”消费体验同“校园贷”“网贷”等非法借贷现象相互交织,容易诱发大学生的非理性消费行为。

4、家校社会合力纠治非理性消费

强化法治力量,为大学生营造健康清朗的消费环境。完善消费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加强消费安全综合治理,借助大数据等技术及时研判大学生网贷行为,从源头切断消费主义思潮的传播路径,不断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校园贷、网贷等出现的违法行为;构建协同共治的网络空间生态秩序,形成政府、社会和高校协同共治体系。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大学生及全社会消费文化素养。坚持用主流文化引领消费文化,塑造健康的消费生态。防止宣扬沉湎享乐、拜金倾向的低俗文化产品传播,通过全媒体手段广泛传扬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等传统美德,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网络消费主义本质和危害,培养科学理财意识,养成勤俭节约作风,形成正确消费观念,真正做到理性消费。

发挥家校作用,帮助大学生形成科学消费理念与习惯。用家庭美德滋养大学生个人品德,将消费教育融入节水节电、“光盘行动”等日常生活小事当中,通过家长以身作则、勤俭节约,不断增强节俭养德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高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金钱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将消费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通过开展劳动教育、节约教育等,倡导适度消费;加强理财教育,通过设立理财类课程、讲堂、活动等形式,帮助学生进行财务规划、规范理财行为。同时,增强家校互动,共同关注大学生思想行为,提高消费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发挥市场力量,壮大健康积极的新型消费业态,引导大学生合理释放消费需求。针对大学生的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应不断创新消费模式,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文化文旅消费、网络新型消费、科技智能化产品消费。要借助新技术、新样态,持续改进商品功能、展现商品内在价值,打造品质型消费热点;升级个性化服务模式,让大学生得到积极阳光的消费体验;搭建文化旅游消费云平台,创新文化旅游商品,着力打造一批符合青年兴趣的文旅景点、文化产品,把大学生的消费潜力引导到富有文化含量、精神追求的领域中来。

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篇4

大学生的消费是社会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他们在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流行时尚的影响下,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与以前相比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因此,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生活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培养和提高我们的财商,在当前就成为我们当代大学生共同关注的课题。

一、当代学生的消费新概念及其存在的问题

1、实惠是大学生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流行和实用之间,更多数学生选择的是实用。在各类产品的选择中,价格适中总是大学生首要考虑因素之一。类似的特征在促销方式的选择上也有体现,最受大学生欢迎的三种促销方式是:打折、派送和赠送小礼物。

2、大学生侧重时尚性消费

20岁左右的青年是大学校园的绝对多数,我们站在时代前沿,追新求异,敏锐地把握时尚,惟恐落后于潮流,这是我们的共同特点。大学生对新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追求独特、新奇、时髦的产品,与此同时,独特、新奇带来的往往是流行、普及。服饰、化妆品仍是女生消费的大头,68.3%的大学生表示喜欢购买独特风格的衣着服饰。只有31.7%的人认为无所谓,穿得舒服就行。是否流行紧随价格、质量之后,成为大学生考虑是否购买的第三大因素。至于名牌产品,当问到如果经济许可,会否购买名牌产品时,80%的学生表示肯定。以上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对追求高品质、高品牌、高品位生活的需要。

3、大学生在品牌的选择上忠诚度高

国外有知名度、美誉度的品牌更受学生欢迎。在手机、数码产品等中高端消费品上,国外品牌占据优势;国内品牌在电脑等个别领域逐步增强。在快速消费品上,国内外品牌在大学生心目中各有优劣。大学生消费在一定程度上会相信自己的真实体验,如果使用某种品牌产品产生好的体验,就会坚持使用,从而逐步形成固定偏好,最终形成使用习惯,保持对此产品良好的忠诚度。比如洗发水,感性认识上的气味清香,质量好,效果明显,都会促使他们继续使用下去。有将近一半的同学在购物时,将品牌作为第一考虑因素,像耐克、阿迪、only等中高档服装、化妆品品牌就非常受同学欢迎。

4、大学生消费也有其不理性的一面

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经济独立性差,消费没有基础。他们没有形成完整的,稳定的消费观念,自控能力不强,多数消费都是受媒体宣传诱导或是受身边同学影响而产生的随机消费,冲动消费。调查发现,有98.3%的学生主要经济来源是父母,而且大部分人月消费在600元左右。像满足以前意义上的温饱消费只占总消费的三成,恋爱、人际交往、个人时尚用品等费用反而占了日常消费的大头。现在mp3、手机、笔记本电脑也已成为当代大学生三件不可或缺的高科技产品。目前,手机在同学中的占有率超过90%,其中七成的同学使用高档手机。56.7%的同学拥有电脑。但在拥有电脑的同学中,68%的同学将电脑用于玩游戏、上网聊天等娱乐活动,只有少数同学是用电脑学习。

5、考证、出国成为大学生消费新增长点

我粗略数了下:除了以往的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证,还有许多职业资格证,像会计证、秘书证、公关员证等,甚至还包括驾驶证。为了考试,还要参加许多考证补习班,这种班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但事实上,很多人是随大流去考的,很多证对我们来说并没有多大用处,像公关员资格证对找工作来说起不到什么作用。同学如实说。除了考证成风以外,还有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将毕业出国留学提到了议事日程上,许多家庭就将一大笔钱投在了各种出国培训班里。一位正在等待签证的朋友算了一笔账:出国必须考雅思,大三我去了北京念新东方的雅思,学费1800元,材料费200元,报名费1000多元,连带生活费,光半个月就花了4、5千元。考完之后要申请学校,每所学校的申请费都不同,例如美国一般是60美元左右,如果多申请几所,怎么都将近一万元,加上后面的签证、护照、存档的钱,仅前期准备就要好几万,更别提出国了。

二、影响大学生消费的因素也有几点

1、家庭因素的影响

家庭的消费情况对大学生的消费观有重要影响。我在对一些同学的访问中发现,一般来说,农村的大学生每月的消费大部分是用在伙食上,另外一部分开支主要是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他们的家庭都不富裕,在学校的消费也和在家里一样,不会太讲究。而城里的学生在消费上就相对大手大脚些。

2、集体影响

读书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集体宿舍,这样,个人的消费方式不得不受到集体的影响,比如我以前不太喜欢喝牛奶,但同宿舍其他人都有喝奶的习惯,我也就慢慢跟着喝了。

3、社会文化的影响

以女大学生为例,虽然他们和社会有一段距离,但社会上的潮流也能影响到她们,追求时尚,高档服装,化装品,减肥品等,都要花很多钱。

三、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建议

首先,家庭要建立健康的消费文化环境。家长的消费观和行为会在孩子身上有形或无形的反映出来。给予他们一定消费自主的同时也要注意教育。

同时,学校对大学生正确的消费官和消费行为应有好的主导作用。要加强勤俭节约的教育,狠抓校风学风。

最后建立健康的社会消费大环境。当前大学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社会影响。我们希望依赖社会的力量,屏弃不良的消费行为,积极建立校园新风气、新消费文化的生长点。

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篇5

一、调查目的

当今的大学生是新新人类,对新鲜事物比较好奇,加上大学生青春阳光、追求时尚的心理特点,而网络购物的时尚性和快捷性正符合大学生的心理。为了了解当今青年大学生的网上消费的情况,更好的发展大学生良好健康的消费观念,以及了解大学生网购行为以及他们对网购的看法,对在校大一到大三的大学生进行了网购情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分析

1、本次调查共发出4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0份。其中女生26人,男生xx人。相关数据显示:其中大一学生中有9人进行网购,比例为22.5%;大二的有15人,占37.5%;大三的有11人,占27.5%。只有5人从没有过网购经历,占12.5%。

2、本次调查中,同学们的网购消费水平数据显示,每月一次的有9个,占总数的25.7%,有19个的同学每季网购一次,占54.3%,每年一次的同学有5个,占xx.3%。还有2个,5.7%的网购达人平均每周一次。每次购物的平均交易金额在100以下和100~500之间的人数都占总数的45%,其他金额范围分布较少。

3、经调查,大学生网购商品中,服装产品位居榜首,占到总消费的37.5%,其次是数码产品27.5%,在网上买书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占到总数的19.5%。相比之下,由于食品的特殊性(保鲜等问题),却几乎无人在网上购买食品。

4、在没有在网上购物的同学中,有近60%的同学认为网购不安全,而在有过网购行为的同学中,所有同学都觉得网购值得信任。另外,在前者中有80%的人以后会尝试网购。

6、在网购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其中主要困难是商品描述不清楚,达到45%,其次是商品数目繁多和网站太多,网上市场太杂乱,有些商品质量较差,占30%。

7、同学们网购为了安全性考虑,付款方式一般都采用支付宝,占比例的60%,货到付款占22.9%,网上支付占17.1%。

三、大学生选择网购的原因:

1、大学生的追求时尚性,他们跟随时代趋势。而且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网上购物使大学生寻求更便捷的生活方式。

2、大学生一般没有过多的闲置资金,所以总想在网上淘到物美价廉的商品,而且网购的价格一般比市场上亲自买要便宜;

3、网上卖家更多,选择余地更大,能够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高的商品;4、大学生大多熟练使用计算机,对网购容易接受,而且引导潮流,如今网购就是时尚的潮流;5、网购方便,不去自己花太多时间逛商场,很容易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四、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

1、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网上购物平台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这就使得同学们在网上购物时容易被欺骗,有时候会买到假货,得不偿失。

2、大学生的金钱大部分都来自于父母,由于网上购物的便捷性和时尚性,使有的同学花更多的钱更频繁去网上购物,甚至形成“网购瘾”,造成生活费的高度开销。

3、网络上的商品有可能描述不清楚,当事人不能够亲身了解商品的质量,当买到的商品与自己期望的不一致时,较容易形成心理落差。

五、对策分析

1、大学生要学会理性购物,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里面的信息不一定是真实的,当在网上购物平台购物时要细心谨慎,注意对商品的真假鉴定,防止被骗。

2、在网上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了解每一个细节,购买性价比最高的网络商品;当购买比较贵重的数码产品时,应当去实体店购买。

3、网上购物平台管理方也应该加强对网络购物环境的整理,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购物环境,让广大买家更能安心淘宝。

六、调查结果总结

通过上述的调查报告,说明大学生在网上购物已经形成一种流行趋势。只有一小部分的大学生不选择网上购物。阻碍他们开始网购的主要是安全因素,只要他们认为网购值得信任了,网购的方便、省时、商品齐群等优点一定会吸引大多数的人开始网购。青年大学生具有追求时尚和容易从众的心理特点,而网上购物的快捷性、时尚性,又与大学生的心理特点相适应,这就使得大部分的在校大学生选择在网上购物。但是由于网络本身存在的弊端,网上购物存在安全隐患是不可忽视的,若操作不当或遇到非法分子,就会受到欺骗,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篇6

一 调查背景及目的

近些年来,出现全国性的房地产过热现象,房地产的价格不断攀升。国家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20xx年以来针对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现象,出台了一系的宏观调控政策,希望有效的抑制房价的上涨。另外,房价影响想到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购房者对房子的需求持续保持在上涨的趋势。这是因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发展,带动的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业中的暴利又驱使更多的人们献身于这一行业。盲目的投资带来了许多问题的发生,导致社会上出现了许多的问题。以此我们此次针对兰州市本地区的房地产需求现状、消费者的居住现状及购房定位情况所进行问卷调查,便是根据房地产估价这门课理论知识的学习,为了加强对学科的理解和方法的应用,从而对该地区的房地产现状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 调查方法

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兰州市城关区居民进行随机调查问答,调查对象年龄在20-60岁之间,共发放调查问卷42份,获取调查结果后采用excel表对数据进行录入和处理,并经过严格的复核,以图表形式具体反映出目前兰州市房地产市场方面的情况。

三 调查结果

1.居住条件分析

我们可以看出,在消费者的居住条件中,房改房所占比例较大,占47.5%;其次是自建房占25%,然后为向单位出租占6%。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兰州市消费者居住条件以房改房和自建房为主,而商品房较少,从而说明兰州市住房保障体系不完善,有待进一步加强。

2.家庭收入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兰州市消费者家庭月总收入主要集中到2500-4000元范围内,占到被调查者的46.15%;其次是1500-2500元范围,占到36.92%;排到第三位的是4000元以上,占19.23%;而800-1500元以及800元元以下的消费者比例甚小。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兰州市消费者家庭月总收入水平仍然偏低,故消费者购房需求不旺,也即居民收入水平与购房能力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进行房地产开发定价时务必要考虑消费者实际家庭收入水平。

3.需要住房面积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在消费者的住房面积中,80-100平方米所占比例较大,为45.71%;60-80平方米占25.71%;100-120平方米占17.14%;t;60平方米的为5.71%;>120平方米占5.7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对住房面积的要求主要为80-100平方米,开发商在设计住宅面积时,应把重心放在该面积范围内。

4.居民购房计划分析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计划暂时不购买房屋的占46.34%;三年内购买年的占24.39%;一年内购买的占19.51%;五年内购买的占9.76%。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和购买积极性不高,开发商应提高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

5.居民购房目的分析

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的购房目的72.5%为居住(居住1:已解决生活问题为目的;居住2:以改善生活质量为目的);22.5%为商住两用;5%为升值转卖。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大多数消费者购房是为自己和家人居住,靠出租和转卖等投资手段来获取利润所占比例较小。

2024消费者调研报告篇7

一、调查过程

1.调查方法:实地调查法+问卷调查法

(1)首先,我们先对阳光城的众多小饰品店进行简单的实地调查,大致了解了他们的地理位置、人流量、店铺状况,从而便于设计问卷和进一步调查。

(2)在简单了解之后,我们针对阳光城小饰品店的现状设计了问卷,并在不同的地点进行发放、回收。发出100份,收回100份。通过问卷,我们最受欢迎的饰品店以及对顾客对饰品店的想法作了更深入的了解。

(1)根据问卷回收的结果:阳光城小饰品店的消费者人群基本都是女性,年龄大致在15岁—22岁。通常,他们逛饰品店的频率不会太高,基本都会选择周末的时间逛,或者上街时顺便逛逛;并且他们逛饰品店的目的不是十分明确。在饰品店的选择中,装修精美、风格独特、品种丰富的饰品店更能吸引他们的目光,消费者青睐样式丰富的饰品店店铺。在阳光城所有的饰品店中,百变女生的票数最高,获得41票,挑三拣饰位居第二,获30票。

二、饰品店营销思维——百变女生

1.商铺定位

(1)地理位置:位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对面,是成信院和中医药大学交汇点的地方,是大家逛街必经之地,人流量众多。

(2)商品丰富,品种齐全。

(3)商品定位:商品大多是学生群体需要的物品,如台灯、水杯、包包、小配饰等

(4)价格定位:平价销售,性价比较高,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丰富且便宜的商品。

(5)消费人群定位:阳光城众多的大学生。

2.服务水平

店内包括3名服务生和一名店主收银,店内采用的是自主选择商品的模式,服务生是起到辅助、摆放商品和防盗的作用。但是根据调查,店内服务质量普遍认为一般,有待改进。

3.体验购买

对于化妆品、小配饰等类商品,顾客大多喜欢体验后再购买,本店内贴有明显标示,同意体验感受,店内还有很多的小镜子,供顾客看到体验结果。例如:化妆品区,有可以“免费化妆”的标示。

4.促销手段

促销手段单一,持续使用的手段为:店铺门外放置许多减价商品,吸引顾客。

但据长期观察来看,此项手段还是比较有用的,因为放置的商品,大多都是学生群体较需要的商品,策略正确。

5.比较竞争对手

阳光城的饰品店数量众多,种类繁杂,分布集中,虽然竞争激烈,但大多数店铺商品雷同,特点不够突出,竞争优势不大。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在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店铺中,挑三拣饰位居其次,所以我们在此重点分析百变女生和挑三拣饰。挑三拣饰位于美食广场,是小吃街的一个出口,位置稍显隐蔽,但也是一个商品种类繁多。

6.调查总结

在调查中,我发现,因为阳光城是大学城,消费群比较年轻,年轻人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对饰品店的受欢迎程度有非常大的影响。最终选出的最受欢迎饰品店——百变女生,虽然不是服务最好,装饰最好,产品质量最好的,但它却获得了相当数量的票数,这都是我们这里的消费特点造成的。大学生人群,消费能力有限,却对饰品店中很多商品有消费需求,有最求美的渴望,所以质量平平,价格公道,实用性强的“百变女生”获得了胜利。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这里的饰品店虽然数量多,但是真正生意很好的很少,还有一定数量的店铺刚开出不久,就已经无法继续下去,“店铺转让”的标示很多,甚至有受调查人直接说“我认为阳光城没有一家饰品店是非常好的”,当时她给的建议是:希望更具新意。这说明,对于饰品店来说特色、创新很是重要。

关于促销手段,无论是什么生意,适当的促销方法,让消费者产生购物倾向,都会有助于商品销售,也会提高店铺的受关注程度。

另外,在拥有可以吸引最大消费群的商品和手段,有自己的特色创意之外,商店的地理位置也很重要,能够在交通道路交汇处,人群经过最多的地方,可以为自己争取很多的消费人群,获取更多的被消费可能性。

综上所述,良好的地理位置,符合当地特色,具有创意,适当的促销手段,不仅对于饰品店,对于一家其他项目的店铺的成功与否是极其重要的。

三、建议

(1)阳光城大学众多,以大学生群体居多,所以平均消费能力都不高。这一点,从我们的调查问卷结果中可以得知。所以,百变女生以平价销售物品是其优势。但是,我们并不能单靠价格来竞争。大学生都崇尚时尚美观的物品,所以我建议百变女生应该引进外观更加漂亮,符合当代潮流的物品。

(2)百变女生位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对面,是成信院和成都中医药大学交汇的地方,附近有很多小吃,人流量较多。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装修精美,风格独特的饰品店,而百变女生似乎不太注重外部物品的摆放,打折促销物品随意摆放,看起来摆放混乱,不甚美观,所以我认为如果百变女生如果更加注意其门市外部的物品摆放,力求做到美观。势必会吸引更多人的眼光。

(3)我们走访了多家饰品店,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了百变女生一个明显的不足,那都是商品拜访不够整齐,过道拥挤,商品分类较乱,光线较暗。所以我建议百变女生将其内部陈设的商品分门别类地摆放整齐,不要占用过道,并且保持室内光线明亮。

(4)关于服务,百变女生里面除了收银的老板之外,还有三个服务员。由于铺面商品较多,视线受阻,为了防止物品丢失所以进去购物服务员会亦步亦趋,这或多或少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所以我建议服务员既要亲切有加,也要保持合适的距离。